温馨提醒:
1、请将当地旅游车的颜色、车型、车号以及导游的名字、电话、酒店名称等记录在记事本上,以被急需时联系需要,当娱乐消闲场所,请客人注意安全,不要随便和陌生人搭讪,贵重财务请寄存在宾馆前台,不可放在房间里面,另外在晚上离团外出时最好结伴同行,并提前通知导游,留下联系电话。务必在晚上12:00以前回到酒店休息,以免影响第二天的行程。
2、随身物品:请务必带好有效证件(身份证),儿童没有身份证的带户口本;药物(抗过敏药;止泻药;感冒药;止痛药;邦迪;消毒棉球等);随身听;现金(多带些,除住宿一般都用现金);信用卡;身份证;手机;充电器;纸;笔;擦汗巾。
3、行程中所列景区区间路程、浏览时间、火车票开车时间、飞机起飞时间等仅供参考,以票面、当时查询、实际发生为准;旅行社和导游可根据当时情况调整旅游行程,但保证行程所列景点项目不变;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景点去不成。恕我社只负责退还门票的差额,不承担由此这造成的其它损失。
4、请您保持好平常心态,有些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接待条件相对有限,勿与大城镇相比较,个别酒店因酒店工作人员疏忽,安排的个别房间或许会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会尽力协调酒店方进行更换房间,请客人本着减少损失的原则,协助服从酒店安排;因客人拒绝调换房间产生投诉意见的,我社概不理会。
5、赠送的餐、车、门票等费用如因客人原因未产生的一概不退,行程中已含的景点各种优待证均已无优惠,自费景点的优惠政策以售票处当时公布的为准。
6、外出旅游,保护环境不容忽视,大小各异的塑料袋不仅可以充作垃圾袋,还会给旅途增添不少方便。另外,手电筒、小刀、火柴、望远镜(观景也可观星)、足够的电池、防蚊油,这些小物品可能会帮你的大忙。
7、当地风俗:丝绸之路沿线多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是新疆、甘肃、青海、宁夏省区多为穆世林聚居区,宗教色彩浓厚,信仰伊斯兰教,所以游览期间,请配合导游工作,服从安排,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参团合同补充协议
尊敬的VIP集团客户、VIP贵宾客户:女士/先生:
您好!欢迎您选择()旅游产品,很高兴能为您竭诚服务,请您在选择产品时,认真、仔细确认相关行程标准、产品名称。
为保证操作的严谨性、准确性,为了您的旅途愉快以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且不给您带来不必要麻烦及损失,同时为了保证您在中国丝绸之路上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我们将您所参加游览行程涉及到的景区景点内的自费、购物、自理项目等情况为您做一个详细告知。
对旅游行程单(我公司专用旅游行程表)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提前告知旅游者,保证游客的知情权,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自费项目为提前告知您,属自愿、自费并提前知晓的活动项目,当地导游及旅行社不会强买、强卖更不会强迫消费,这是您的自由,也是您的合法权益,具体明细如下:
一、自费(另付费)项目告知:
1.中国西北地域宽广,景区与景区间的距离较远,为了丰富游客的旅游经历,行程沿途有诸多中小景区供您补充。该类景区未包含在旅游行程内。
自费项目 | 参观时间 | 价格(单位:元/人) | 用费所含项目 | 自愿参加√ |
吐鲁番火焰山大峡谷+柏孜克里克千佛洞 |
| 18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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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歌舞演出及自助餐 |
| 298-398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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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谷 |
| 38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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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宴 |
| 398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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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旅行社根据本团旅游者实际需要,安排娱乐项目,同时旅行社不得售卖此表格以外的任何另付费项目;
4.《补充协议》中如达到对应的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旅行社予以安排。如因行程安排、天气、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无法安排,请您理解。
5.如果全体客人一致要求参加非表格内的自费项目,必须全团客人签署自愿同意书后,导游方可安排;
6.自费项目为统一标价,简要内容参见本补充协议的自费项目介绍,如您同意参加,须在表格上勾选后书面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7.请您在选择自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费用产生后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
三、购物店安排告知:
1.您选择的旅游产品,行程为您安排以下购物店,具体如下:全程进3个购物店。
购物店名称 | 销售产品 | 参观时间 | 要求参观 |
百石缘玉器 | 玉器 | 90分钟 | √ |
喀什和田玉博物馆 | 玉器 | 90分钟 | √ |
喀什艺博园 | 手工艺 | 90分钟 | √ |
2.各景区、酒店以及公路服务区内均有商品销售,不属于行程内购物店范畴;
3.此行程中涉及的购物店以及购物店相关商品,请客人谨慎购买,客人在购物店购买商品时,请根据个人需要及喜好理性消费,绝不强迫购物;售出商品请客人自行保管好发票及购物小票,作为今后退换货品的唯一凭证,我社将依据相关法律配合客人换货品,游客在上述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4.非在本协议内商场商店内购买的商品,我社不提供退换货的协助工作,敬请谅解。
四、旅游产品关于车辆和保险告知:
1.旅游行程中车辆为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
2.我社已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
3.在行程为自由活动期间,旅行社不提供车辆;
五:附则: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旅游者对此安排无任何异议。
六:声明:本人为年满18周岁公民,具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已详细阅读以上内容,对以上内容组团社已详细说明),本人自愿在自由活动期间,跟随导游前往上述自费旅游景点以及购物店,对于所有上述自费旅游项目的详细情况以及有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均已了解,其余详尽事宜,已在上述说明中阐述,本人完全明白,对此毫无异议。(请出行的每位游客均签字)
旅游者本人(盖章或者签字):组团社旅行社(盖章):
谢谢您阅读并签署本产品旅游补充协议、告知书,您的完美旅程即将开始,祝您旅途愉快!